学校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工作,保证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顺利完成,现就2015年度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证书对象
申办毕业证书对象必须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并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按录取时间及学制应准予在2015年度毕业的学生。
二、办理毕业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学生本人两寸白底彩照2张。
(三)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电子版一份。
三、毕业证书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毕业证书所用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
办理毕业证所提供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版面整洁,按照毕业生信息核对表顺序排序并装订好,写上班级和应交份数、实交份数。
(二)办理毕业证书所用相片要求:
1、毕业证书的相片为二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光面近期相片(注:要求统一使用新华社采集照相提供的相片,不能使用身份证专用的“大头照”)。班主任在收集学生相片时一定要审查相片是否符合要求,凡相片不合要求的,一律不给予办理毕业证书。所有相片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裁切(专用工具可到学生科学籍办借用),未经裁切的相片,一律不能用于办理毕业证书。
2、班主任裁切好相片后在相片背面中央用细圆珠笔(不能使用水性笔)写上班级和学生名字,按照办理毕业生信息核对表顺序排序并包好。
(三)班主任必须本人亲自、认真仔细核对本班学生毕业信息表。
1、核对本班学生办理毕业证信息,如办证人数、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符合条件办理毕业证且名字、身份证号码没有错误的学生,在备注栏标注:办证;
2、若办毕业证姓名、身份证号码有错误的,以身份证姓名、号码为准在备注栏标注:正确名字+办证(如:张三+办证)或身份证号码+办证(如:450000199501010000+办证);
3、由于转学、转专业、转班,学籍不在本班的学生,需要班主任将此类学生的办证信息添加到现在班级中,专业名称与现在班级一致,并且在备注栏标注:转专业+办证;
4、如有退学、休学或本班无此人的,班主任在备注栏标注出来;
5、因应征入伍休学的学生,但已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无欠费的应予以办理毕业证,在备注栏标注:办证。
(三)对在校学习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要提供该生的派出所证明、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才能办理毕业证书。
( 四)对由于班主任录入或学生本人的失误,造成《录取新生审批名册》上学生的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提供该生的派出所证明、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才能办理验印手续。
四、办理毕业证书材料收集时间
材料收集时间:班主任按要求将整理好的资料上交各系部学管办,由各系部学管办验收、整理好材料后于5月20日前交学生科学籍管理办。如果因为材料不完整、不按照要求整理材料的,将退回系部,重新整理合格后才能交到学生科学籍管理办。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班主任仔细认真核对毕业生的有关信息,凡是因为毕业生信息录入错误而导致打印出错误的毕业证,一律不予重新办理。
(二)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办理毕业证书验印期间毕业证书一律不予打印,但必须登记备案。在一年范围内,依据备案办理毕业证,超过一年的,将不予办理。
1、毕业生无身份证号码的;
2、无学生相片或相片不合格的;
3、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办理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系部各班主任务必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细心完成好此项工作。
学生科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