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条例》对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有哪些规定?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22. 《条例》对党支部换届有哪些规定?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3. 党支部书记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24. 《条例》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培训有哪些要求?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和“以上”语义重复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25. 对软弱涣散党支部该如何处理?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26. 《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对党支部建设应承担哪些任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27. 《条例》对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有什么指导意见?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28.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哪些支持?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29. 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有什么区别?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节假日工作的领导机构。支委会会议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三)党小组会:党员人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0. 党课、主题党日应当如何开展?
(一)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二)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31. 《条例》,一个“严”字贯穿始终!
(一)对党员从严: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对组织生活从严: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三)对支部建设从严: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